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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復旦投毒案”問題?

2013年4月16日下午15時29分,復旦大學官方微博發布通報,該校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上海警方證實,和黃洋同寢室的林某有重大嫌疑,現已被刑事拘留,作案原因和動機還在調查當中。

在校學生傷人事件已非獨例,多年前的校園鉈中毒案、馬加爵事件還讓我們記憶猶新。我們要對其反思,分析其背後的社會和教育等問題,如果不能深刻的反思,尋找出解決方法和對策,也許還會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復旦大學研究生黃洋之死,突顯了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問題。當下,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只重視智育而輕視德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教育缺失,到處充斥著虛榮、享樂、拜金主義,有的老師甚至說不掙夠多少錢就別來見我之類的話。

應試教育使學校和家長只關註孩子的分數,不重視他們的道德教育,將孩子培養成只會讀書的機器,到最後也許會培養成如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所說“培養的人越有知識,越可能成為社會的禍害。”

現在應該將重智育輕德育的現象扭轉,還原教書育人的本質。正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說:“先生不應該專教書,他的責任是教人做人;學生不應當專讀書,他的責任是學習人生之道。” 只有這樣才能使老師和學生各盡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悲劇的發生。

林森浩與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分屬不同的醫學專業。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復旦大學某宿舍樓421室。壹年後,黃洋調入該寢室。之後,林因瑣事對黃不滿,逐漸懷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學宿舍聽黃洋和其他同學調侃說愚人節即到,想做節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黃洋笑得很得意,便聯想起其他學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計劃投毒“整”黃洋,讓同學難受。

作案動機

最高法經復核確認:被告人林森浩與被害人黃洋分別系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同住壹間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黃洋不滿,決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黃洋。

毒物來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學呂鵬,準備向其要曾經做實驗時用過的N-二甲基亞硝胺。林森浩從呂鵬處拿到實驗室鑰匙到實驗室將裝有75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藥瓶和壹支已經吸了約2毫升N-二甲基亞硝胺的註射器帶走。?

投毒劑量

檢方指控,林森浩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註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