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的警署歷史
香港警務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門。該部門成立於1844年5月1日,初時稱為香港警察隊。第壹家警署名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於荷李活道太平山區差館上街。在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後英女王為嘉獎警隊的貢獻,在1969年賜予“皇家”二字成為皇家香港警察隊。香港回歸中國後改為現名,香港警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壹,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為盧偉聰,於2015年5月4日接任香港警務處長壹職。
由於香港警察擁有超過160年的專業警政經驗和良好的規劃根基,加上嚴謹的法治和處理案件的效率,於60年代始被外界贊譽為「亞洲最佳警隊」,且是世界公認為最優秀的警隊之壹。近些年有自美國和英國聯合申辦的統計調查,並根據世界各地警隊的總體進行細項評分。其統計針對於各地警隊總體之質素,包括當地治安、破案率、裝備、廉潔、專業、言語水平等項目以作出評估,結果香港警隊被評以亞洲首位,亦為世界首列。另外,於2008年壹項由政治及經濟風險評估顧問公司進行的調查顯示,就以亞洲各地警隊作出比較,結果得出香港在亞洲主要地區中擁有最優秀的警隊。該調查同時顯示,香港警隊備受尊重且在維護法紀和維持治安上表現出色,讓居於香港的人士能在公***安全及治安良好的環境下安居樂業。至此,香港警務處轄下的船隊***有近170艘巡邏警輪及其他警用船艇,亦為世界上最大規模的警務水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