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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試點的六個城市 房產稅試點城市情況怎麽樣?

就在前幾日,關於 房產 稅試點相關話題引發了大家的熱議,目前來說,已有六個城市開展了房產稅試點,那麽房產稅試點的六個城市情況怎麽樣呢?

10月23日,國家相關部門召開了會議,在會議中指出將在部分地區開展 房地產 稅改革試點工作。目前房產稅試點的六個城市指重慶、上海、寧夏、陜西、廈門、北京,其中重慶、上海這兩個房產稅試點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開始了,除了這六個城市外,在2018年明確了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廣州、天津、蘇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為試點。

從兩地的試點情況看,稅基偏窄問題較為明顯。窄稅基應當對應高稅率,但兩地的實際稅率明顯偏低。另壹方面,計稅依據也與國際慣例不符。國際上壹般以評估值為依據,而兩地或以市場價格為依據,或以原始價格為依據。

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

壹、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征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 住宅 。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執行。

二、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構建科學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壹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試點過程中,國務院應當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試點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