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於2021年幾月實施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於2021年11月1日實施。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了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適用本法。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外處理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適用本法:
(壹)以向境內自然人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為目的;
(二)分析、評估境內自然人的行為;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信息。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
第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