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電影《殺人回憶》是根據什麽真實案件改編的?
1.華城連環殺人案
80年代中後期令韓國陷入壹片恐慌的華城連環殺人案隨著上訴時效終結,在人們的記憶中成為“殺人回憶”。
華城連環殺人案是從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京畿華城市泰安壹帶發生的婦女強奸殺人案。在4年零7月內罪犯作案10次。截止到2日,第十起事件的上訴時效(15年)宣告終結。即使今後抓到罪犯,也不能判刑。警方只抓到了與連環殺人案無關的第八起事件(1988年9月)的罪犯。
第十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權某(69歲,女)。1991年4月3日下午9時左右,在東灘面盤松裏荒山上發現了遭到暴行的權某的屍體。當時,權某的脖子上纏著長統襪。此後,殺人案再也沒有發生,罪犯仍是個謎。連環殺人案的受害者都被勒死,行兇工具是長統襪、襪子等受害者的衣物。而且從受害女性的陰部發現了各種異物,令國民為之震驚。
根據前五起案件中收集到的兇手的精液、血液、毛發等,確定兇手的血型為B型。據距離第四起事件發生半個月前遭到性暴力後,勉強逃出來的受害者提供的口供,兇手的年齡大約在20多歲,身高165~170厘米,身材偏胖。對兇手的全部資料只有這些。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保留了當時在現場采收集的兇手的遺傳因子。如果今後抓到嫌疑犯,就可以進行確認。警方說:“從殘忍、紊亂的手法看,可能是犯罪時沒有罪責感,反而享受殺人的‘精神病患者(psychopath)’所為。”
這起案件是有史以來警方動員人數最多的事件。警方先後投入了205萬名警察,嫌疑犯和證人達到21280人。40116人接受了指紋鑒定。另有570人和180人分別接受了遺傳基因(DNA)鑒定和毛發鑒定。調查記錄裝滿了5個大塑料袋。警方和檢察機關決定,與上訴時效終結壹年後銷毀所有記錄的其他事件不同,永久保留該記錄。這是考慮到事件的重大性和國民的關註程度,為了上訴時效結束後也能查明真相。該事件還成為迫使警方盡快引入科學調查方法的契機。在第八起事件中首次采用了毛發中子分析法。第九起和第十起案件委托日本對兇手的精液進行了DNA鑒定。DNA鑒定法正是從這時開始引入。
目前,華城警察署的暴力第三組接手該事件,收集線索。2003年上映後吸引500萬名觀眾的影片《殺人回憶》證明人們仍很關心華城連環殺人案。
隨著該事件的上訴時效終結日期的接近,再次掀起了延長重大犯罪的上訴時效的爭議。
開放的我們黨議員文炳浩在去年8月向國會遞交了把殺人罪的上訴時效延長至20年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該法案目前擱置在在小委員會。
華城警察署署長崔元壹說:“即使上訴時效結束,也要追查到底。壹定要查明真相。所以暫時將保留專門調查組。”
其中樸海日演得是最後壹個被懷疑的嫌疑人,壹度被我懷疑成是真正的犯人,但是影片最後還是沒有說誰是兇手。
2.李炯浩被誘拐事件
電影《那家夥的聲音》是15年前轟動韓國的“李炯浩被誘拐事件”的真實案例為題材制作的。1991年1月29日,在首爾鴨歐亭被綁架的9歲小孩李炯浩,44天後在漢江邊上他的屍體被發現。這起案件中罪犯用周密的計劃擺脫了警察的搜捕,並用威脅電話沈痛的打擊了李炯浩的父母。當時這起案件同“青蛙少年失蹤案”和“華城連環殺人案”被稱為是三大未破要案。所以當時警方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和運用了高科技手段來進行搜捕,在過去的15年時間裏***累計投入了15萬人力和10多萬警力,但連罪犯的樣子都沒能查出,並在1月份很遺憾的訴訟期限也到了期。1992年SBS紀實節目《想知道真相》節目中導演樸鎮彪作為副導演參與了“李炯浩被誘拐事件”的制作,當時他感到非常震驚和憤怒。他決心要把這件事情拍成電影,要讓國人不要輕易忘記這件事情。
“怎麽喝酒也感覺不到醉。殺死炯浩的那家夥壹定還在哪裏快活的活著,壹想到這些我幾乎要窒息。我還沒有原諒那家夥,但怎麽已經有人說被原諒了……”
——炯浩父親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第249條規定,死刑犯的訴訟期限為15年,2006年1月“李炯浩被誘拐事件”訴訟期已滿,這意味著人面獸心的罪犯即使是被抓到已經無法用法律來處罰他。但壹夜間失去兒子的父母在心中已經留下了永遠的痛,炯浩的父母怎能會原諒罪犯呢?電影《那家夥的聲音》也許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了最後發起的通緝令,除了商業電影本身,這部電影還加入了它的社會性。以感動劇情喚起人們對“誘拐兒童”和“訴訟時效”的理解,通過實際罪犯留下來的唯壹線索,讓全國民記住這件事情,通過全國民去解決這件事情是電影《那家夥的聲音》的主要意圖。
而這部片子最吸引我的是姜東元的聲音演出。
3.青蛙少年失蹤案
青蛙少年是指1991年5名小學生去抓青蛙時失蹤,過了11年6個月的2002年9月才發現他們的遺體的事件。
1991年3月26日,因為地方議會的議員選舉30年來第壹次舉行,全市放假壹天。最後壹個目擊證人說在臥龍山附近見過孩子們, 但到處都找不到他們。當時孩子的父母為了找孩子走遍全國, 也有不少以青蛙少年為主題的電影和歌曲,小學生們也展開了“尋找大邱青蛙少年”的活動。
當時的警方根據盧泰宇總統的特別指示,搜查範圍擴大到全國各地,動員的警力據說31萬8千之眾,創單壹事件動員警力最多之記錄。社會團體發了7百多萬張的傳單,企業界也在商品包裝上印刷了失蹤少年的照片,懸賞達4200萬元。
曾經甚至還有人說外星人綁架以及北朝鮮間諜誘拐還有用於疑難雜證實驗品等等。但2002年失蹤少年的遺骨卻在臥龍山被發現, 死亡原因確定是他殺, 但目前為止並未抓到犯人。
韓國殺人案的訴訟時效為15年, 也就是說2006年3月25日就到期, 即使抓到犯人也無法懲處。
青蛙少年案的疑點:
壹、文化日報稱25日下午6時左右,有壹位40多歲男人打電話過來說大邱臥龍山埋有青蛙少年,警察以打電話來的這壹天正巧發現遺體,而且地點準備等關鍵點為由正在追查這個男人。
二、 警察發表死因為“迷路後凍死”,而少年的家人講遺體發現處離村子只有不到500米的距離,發現遺體的吳鵡根先生也說遺體上壓著大石頭,屍體是互相壓著的,能看出分明是他殺。
三、 發現遺體現場的附近發現了多種子彈,警察認為有可能是當時附近軍隊的射擊場上的子彈誤傷孩子, 但軍部極力反駁。
四、 幾個孩子的衣服以獨特的形態被系住,專家們都說這種系法是見所未見的壹種。
五、 其中有四具屍體的頭部有類似槍傷的洞,附近也發現彈頭及彈皮,更加重他殺的可能性,但也有法醫不認同此觀點。
六、 現場並沒有頭發令人疑惑,很多人猜測發現處並非死亡現場。
七、 牙齒也少了很多,更加證實了遺體是被搬到此處的可能性。
看過這個電影,很感人,主要是表現被綁架少年和親人之間的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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