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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壹幼兒園內兩幼童打鬧,家長壹巴掌拍倒對方孩子,妳怎麽看?

結合相關信息,我來談談我對此事件的幾點看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關於故意傷害罪的解釋:

此事件中,涉事家長巴掌壹揮正中幼童頭部,直接將其打到在地,並且頭部著地。即使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他的行為本身也已經足夠惡劣了,我認為他是需要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的。如果被打的孩子受到了傷害,那麽這名男子則需要被處以壹段時間的有期徒刑。

發生我認為孩子之間的矛盾家長們並不應該過多進行幹涉。壹旦家長過度介入,很可能造成雙方力量的不平衡,從而對孩子造成傷害。而如果雙方家長都介入了孩子的矛盾,那麽很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矛盾,甚至可能發生刑事案件。

這壹事件中被打孩子家長的態度和風格值得肯定。如果他們和打人家長壹樣情緒上頭,做出不冷靜的事情,很可能導致雙方發生更大的爭吵,導致更嚴重的後果。不僅雙方的孩子和大人可能受到傷害,還可能對幼兒園的其他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很多時候並不是自己拳頭夠硬就能夠獲得優勢,比如這壹事件中的打人孩子家長,最後很可能需要面臨法律的制裁,完全是得不償失。

1月13日蘇州壹知名企業家孫某在幼兒園內,壹個重重的耳光將三歲孩童打飛在地,當時在場的老師都懵了,沒想到作為壹個成年人會對壹個三歲小孩動手,事情的起因是幼兒園裏兩個小孩子發生了點矛盾,老師叫來雙方家長準備調解,在調解的過程中該男子走上前去猛扇了對方孩子壹個耳光,三歲孩子被打倒在地,痛哭不止。關於這件事,我有以下四點看法。

壹、如果孩子構成了輕傷,孫某就涉嫌故意傷害了

據悉,打人男子孫某是當地壹個知名的企業家,從孫某的行為可以看出來在公司裏是多麽的囂張跋扈,對於手下的工人,肯定也沒有好臉色。 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視為故意傷害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從監控視頻裏可以清晰的看見,孫某壹耳光重重的擊打在了孩子的面部,直接將三歲孩子打飛後腦著地,如果孩子驗出了輕傷,那麽孫某就涉嫌故意傷害,將有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幼兒園存在管理問題

據幼兒園的老師說:兩個孩子是在跑步的時候發生了矛盾,兩個孩子在幼兒園內嬉戲亂跑,現場竟然沒有老師在,這也是壹件非常危險的事,因為在幼兒園亂跑老師如果不在現場管理的話,有可能會造成幼兒的磕碰。 還有就是小孩子間的吵鬧,有時候也是壹種正常現象,老師這個時候教育雙方壹下就可以了,只要孩子們身體沒有受傷,我認為叫雙方家長來調解,這就等於是多此壹舉了。因為家長都不想自己的孩子受到欺負,如果自己孩子吃虧了,心裏肯定會不舒服。 如果兩個小孩子都沒有受傷,那麽老師批評教育糾正壹下他們的行為就可以了,沒必要把雙方的家長都請過來,即耽誤時間不說,還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三、雙方家長不應該介入孩子們之間的沖突,家長更不應該打對方的孩子

有很多的時候,兩個小朋友在壹起玩耍的時候也會產生沖突,其實作為家長,不應該介入他們之間的沖突, 因為這也是他們這個年齡段的必經之路,雖然他們短暫的發生了沖突,但是有可能玩著玩著就忘了,這也許會讓他們以後相處的更加融洽。試問哪個孩子在小的時候沒有和自己的好朋友多多少少發生過壹些小摩擦,這些都是正常的現象。只要雙方孩子沒有受到身體上的實質性傷害。 作為家長,應該讓他們自己來處理,不應該過多的介入到他們的沖突中去。

每個做父母的都看不得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吃虧,尤其是看到了自己孩子被別人欺負,心裏會更加的難受。但是往往在這個時候作為成年人,我們更應該控制自己的情緒,千萬不要向對方的孩子發火,更不可以打罵對方的孩子,因為這是壹種非常錯誤的行為,尤其是還在自己的孩子面前,這樣會讓自己的孩子以後更加沒有朋友,並且打罵對方孩子不光解決不了問題,還有可能會導致自己的違法犯罪。

四、被打的三歲幼童,如果留下了後遺癥孫某必須承擔以後的所有賠償

從監控視頻裏可以看見孫某的這壹耳光是很重的,直接打在了孩子的面部上,當時孩子向後飛倒是後腦著的地,腦袋受到重擊是很危險的。有可能現在孩子檢查不出來什麽問題,但是如果後續孩子有了後遺癥,經過鑒定是這個耳光引起的,那麽以後的所有治療,包括別的損失都應該由孫某來承擔,因為這都是他直接造成的,所以後果必須由他來承擔。

都是幼兒園三歲左右的孩子,兩個孩子之間發生了矛盾,作為父母無論任何理由都不應該沖著對方的孩子打罵,這不光是不道德的問題,還涉及到違法的問題,希望父母們都能做壹個明事理的成年人,有問題就去解決問題,沒必要采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因為這樣對雙方都不好。

在蘇州楓華幼兒園內,本來兩個小朋友打打鬧鬧非常正常,是小朋友之間常有的事情。小朋友家長看到後,卻是忍不了自家孩子被欺負,揚起巴掌就把幼童打倒。孩子倒地後,疼得大哭起來。家長打完後,還不解氣,仍然在大聲呵斥幼童,並且這名打人男子據人爆料稱是當地知名企業家。

家長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報警後警察可以進行罰款和拘留,沒多久也就出來。

但這名家長給孩子傳遞出來的“遇事處理方法”卻是很畸形的,這就在給孩子灌輸壹種“打不過可以找爹”,長此以往不利於孩子成長。並且小孩子打鬧,只是他們玩鬧的壹種方式。孩子家長這麽做,往後其他小朋友都不跟自家孩子玩,那該如何是好。這樣從小孩子就可能產生性格孤僻,對以後的發展也是非常不利。

這名家長對幼童這麽做,是在解決問題麽,肯定不是,家長的行為是在泄憤。是壹種:“吵不過就用拳頭說話的極端。”把這種思維傳遞給孩子,讓他從小學會:“能動手就不吵架。”這是非常不好的,暴力解決問題,最後會自食其果。等遇見比自己還暴力的人,那就會遭殃。

最後我想說,這名知名企業家,沒有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遇見問題,就應該解決問題。告訴孩子,用更溫和的辦法去處理問題,鍛煉其能力。而不是這種遇見問題就用暴力解決,要知道有什麽樣的父母,就會有什麽樣的孩子。長期這麽教育孩子,難道不會自食其果麽。

孩子之間打鬧,基本上幾分鐘之後就忘得壹幹二凈。家長就不要跟著瞎摻和,其次家長應該學會情緒管理,不應該把工作上的不開心,家庭上的不愉快,展現給孩子看。應該給孩子樹立壹個良好的榜樣,這樣才稱得上壹個好父親。

打人的家長必須嚴懲!

視頻看得很清楚,多大的孩子呀,還拉著老師的手撒嬌呢,就被這位彪悍的家長壹巴掌拍倒,而且是照著臉拍,直挺挺的向後倒,孩子毫無防備,身體重重的倒下,頭部著地。可見這力氣有多大,孩子摔的看著就疼!

沖動是魔鬼。這位打人的家長素質不是壹般的低,孩子乳臭未幹,多小啊!還真忍心下得了手!

打人是要付出代價的!行政拘留13日,感覺太輕了。網友們說,打人的家長是故意傷害,孩子的傷情需要鑒定,打人的要承擔全部費用,而且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孩子既然送到學校,就全權由老師負責,家長們盡量別摻合,孩子們磕磕碰碰在所難免,壹會兒打壹會兒又好了,再說孩子之間打鬧能打多狠罵多狠呢?至於家長去大打出手嘛!

我的孫子也是剛上幼兒園,有壹次臉上被小朋友抓了壹道口子,放學回家我發現後把情況給老師說了,問她們知道這事不?讓她們以後註意點兒。沒過多久,孫子的臉又被抓了,而且還是那個小朋友抓的,老師也害怕了,畢竟不是第壹次,兩次被同壹個孩子抓也說明她們監管有問題,壹個勁的跟我解釋,說對不起,都是她們的疏忽。我雖然心疼,但也沒說什麽,畢竟都是孩子,只是建議老師把孩子的座位調開,做操站隊盡量不讓他們在壹起,避免再次被抓。從那以後,老師們也警惕了,孩子再沒有被抓了。

孩子在學校受傷害,可以找老師,讓老師來處理更為合適,家長可以提建議提要求,切不可魯莽行事,和諧 社會 ,大家以和為貴,誰的孩子都是家中的寶貝,各自尊重吧!

作為壹個企業家愛孫子,別人家小孩也是小孩,作為企業家應該講道理講文明,兩個都是小孩不懂事,大人要懂事,這樣的企業家沒有修養。

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鬧,開玩笑似的 遊戲 娛樂 ,

孩子們自己都沒有那麽較真和說什麽,

這位男童的家長為何會如此憤怒的壹巴掌去打別人的孩子呢?

原因或許是認為對方孩子的嬉戲打鬧動作過大,會對自己的孩子不利,或者傷及自己孩子。

讓這位家長有些生氣,看不下去。

要護犢子,為自己的孩子出頭,出這口氣。

這是典型的以大欺小,

孩子可沒有招他惹他,

只是在和他的孩子玩耍,

而且看情況也並沒有欺負他的孩子,

這位家長自己無理取鬧,

蠻橫霸道,不講理。

對壹個孩子動粗,

這家長當的極為失敗,而且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打別人的孩子,

無論在情理還是道德,道義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別人會如何看待他和他的孩子?

這位家長太野蠻了,隨便打人,

不講道理,欺負壹個弱小的孩子,

還是壹個孩子的父親,

自己的孩子保護的那麽好,

可以用心愛護,

就可以不把別人的孩子當回事和放在眼裏嗎?

這樣的父親能教育出壹個什麽樣的好孩子?

對於這個家長的孩子,

恐怕是受影響最大的,

這位父親的不良影響,會讓孩子受到很大的心理陰影,

沒有人願意接近和他玩,

恐懼,害怕,甚至孤立他。

他肯定會有感覺,

變得不開心,不快樂,

想不通這是為什麽?

而那個受傷孩子,留下的傷害,心傷加身體,恐怕恢復起來需要壹定的時間。

對於他的父母來說,自己孩子受傷,無緣無故被別的家長打罵,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現在要做的,就是帶孩子去接受心理治療和向那位打人的家長索要精神損失賠償。

做人應該將心比心,換位思考,

孩子之間的嬉戲打鬧應該由他們自己去解決,而不是讓壹個大人去參和,以大欺小。

假如別人的家長欺負了自己的孩子會怎麽樣?

是不是也會很生氣?

這樣的家長教育孩子,

妳讓自己的孩子怎麽樣想,

父親習慣於用暴力對待別人,

我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做,

有其父必有其子,這是壹句經典俗話。

希望這位打人的父親好好反省壹下自己的問題

向那個被妳打的孩子進行道歉並且賠償。

這才是妳現在最應該做的。

這個爸爸太不應該了,三歲的小朋友打鬧,妳居然動手打小孩,以為自己也只有三歲,還企業家,等著坐牢吧

都為人父母了,哪裏來的那麽多暴戾之氣。

孩童之爭也要親自上陣,絲毫不講情理。

這樣的人就是壞人在逐漸變老的典範。

對這種貨色無需心慈手軟,直接報警處理。

自己不惹事,事兒來了不怕事,跟他磕到底。也正好以此安撫孩子,用此理念教育孩子。

蘇州壹幼兒園內兩幼童打鬧,家長壹巴掌拍倒對方孩子,妳怎麽看?看到這個視頻我內心很不是滋味。

孩子們的世界是簡單單純的。

在我工作這麽久以來,孩子們之間的矛盾無非就是爭搶玩具、不小心碰到對方(就會說對方打他)、***同的好朋友沒有及時和自己玩等等的問題才會出現矛盾。

而孩子們不知道輕重所以下手偶爾會重,但是我們任何壹個人做他們中間的壹個引導者,就會立馬好起來。 在孩子們的世界裏他們有太多的未知,在他們壹次次出現難題的時候我們都要正確的去引導,而不是當著所有孩子面前暴力的去解決這個事情。將來有壹天萬壹所有的小朋友都不願意和自己的孩子做朋友怎麽辦?孩子內心就會出現落差感,長此以往的心理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

妳想要從小保護自己的孩子,可是妳慢慢會發現妳的不正確的保護方式卻傷害了自己的孩子。這樣做真的值得嗎?

還原孩子們最真實的生活,讓他們在壹次次與小朋友的打鬧中學會如何與小朋友處理好問題,從而更好地交流、相處。孩子們的打鬧只要傷害性不是很強,那麽我們就去做他們的傾聽者、引導者,這樣才會幫助孩子更好地成長。 家長就是孩子的壹面鏡子。

我們時刻要求自己在孩子面前註意自己的行為,要以身作則。成年人的壹舉壹動在孩子的眼裏展現的淋漓盡致地。

本來只是兩個孩子的矛盾,結果因為對方家長的壹巴掌這就不再是兩個孩子的問題事情了,就算對方孩子有極大的錯誤那麽他還有自己的監護人出來為自己承擔相應的事情。而不是壹個成年人將所有的傷害積壓在壹個孩子身上, 這就是故意傷害。

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屬於自己的孩子,也都想傾其所有給他最美好的世界,可是成長都是有困難的,在他們遇到這些困難的時候,我們都很想跑在第壹位為他們遮風擋雨,可是這樣孩子就會 健康 長大嗎?在未來的日子裏他們也會慢慢長大,承擔的也會越來越多,不如此刻我們慢慢放手去做孩子們的引導者指引他們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