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公務員行測分數怎麽算的?
筆試總成績= 各筆試科目成績之和+ 筆試加分。
壹般崗位百分制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分值+申論滿分分值)。
假設考了行測180、申論60並且無加分的話:
總成績=(180+60)*100/300=80
筆試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 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筆試成績加3 分。
擴展資料: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它和智力測驗壹樣,屬於心理測驗的範疇。它用來測試應試者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和能力,是考查應試者從事公務員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壹般潛能的壹種職業能力測試。行政能力測試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公***筆試的壹門,也是其中難度較大的壹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