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12爆炸事件中,造成了多少人員傷亡?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難(其中參與救援處置的公安現役消防人員24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業、周邊企業員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蹤(其中天津消防人員5人,周邊企業員工、天津港消防人員家屬3人),798人受傷(傷情重及較重的傷員58人、輕傷員740人)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等標準和規定統計,已核定的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火災爆炸事故是壹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壹審分別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9家基層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並於9日對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單位及直接責任人員和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宣判後,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
2020年8月12日,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發生五周年。
據《天津日報》8月13日報道,8月12日下午,天津市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會議暨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和天津港建設世界壹流港口領導小組會議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視察天津港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智慧港口、綠色港口建設,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更加安全的發展;吸取黎巴嫩貝魯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訓,以五年前發生的?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警為鑒,永遠銘記教訓,警鐘長鳴,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牢牢守住天津港安全生產底線,堅決確保社會大局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