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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幹媽員工詐騙騰訊案二審維持原判,判決的依據是怎樣的?

依據是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損害了騰訊公司的合法利益,並且還涉嫌到詐騙案。

曾經,騰訊公司將貴州老幹媽公司告上法庭,最主要的原因是兩者存在著推廣協議方面的差距。與此同時,貴州老幹媽公司利用QQ飛車進行推廣,而貴州老幹媽公司卻沒有在第壹時間支付廣告費。事情發生後,騰訊公司立刻通過法律尋求幫助,並要求法院凍結老幹媽公司上千萬的資金。

三位犯罪嫌疑人需承擔法律責任,法院維持原判

隨著時間的流逝,整件事情水落石出。老幹媽公司並未直接參與到該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為了追求利益,這才冒充老幹媽公司,選擇與騰訊公司進行廣告合作。現如今,第二次審判已經結束,法院維持原判,三名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並且擁有著12年,七年,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整件事情中,騰訊公司已完成廣告協議,卻沒能收得到廣告推廣費用。於是乎,法院判決三位犯罪嫌疑人需要賠償騰訊公司431萬元。

判斷依據是責任方和犯罪嫌疑人的具體事實

首先,老幹媽公司作為國民品牌,知名度節節高升,還遠銷海內外。本就不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渠道完成產品推廣,成為該案件中最莫名其妙的壹方。其次,犯罪嫌疑人已經承認犯罪事實,法院會按照具體的案件經過進行判決。最後,騰訊公司已經完成廣告,卻成為了該案件中的受害方,於是,犯罪嫌疑人需要賠償對方431萬。

總的來說,各大廣告公司和宣傳廣告方進行合作時,更應該反復確認對方的具體身份,避免出現類似於老幹媽公司和騰訊公司出現糾紛等情況。與此同時,冒充公司和個人本就不合理,犯罪嫌疑人已經需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