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達華左腹有兩道三厘米長刀口,算什麽傷級別,罪犯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
近日香港著名演員任達華在廣東中山參加壹個店鋪開業典禮的時候,突然被壹名不明身份的男子襲擊,造成了左腹受傷刀口有三厘米之長。目前任達華方面沒有做傷情鑒定,已經放棄了對該名嫌疑人所有賠償。
據最新消息顯示,任達華已經在中山當地的醫院完成了第壹次手術,手術做得很成功。因為這次遇襲只是壹個皮外傷,腹部只開了壹道小口子,並沒有造成身體臟器的嚴重受傷,所以並無大礙。任達華在中山做完第壹次手術後,就轉院回到了香港繼續休養,任達華方面表示不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
事件發生以後,當地的公安機關迅速響應,犯罪嫌疑人被立即逮捕歸案。經鑒定該名犯罪嫌疑人具有精神分裂癥,是壹名精神病患者。在對任達華進行傷害的時候正在犯病,所以任達華被刺傷,從法律來講這壹名犯罪嫌疑人是不用受什麽樣的刑事責任,因為法律對精神病患者的權利是保護的。另壹方面任達華也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任何刑事責任或者是民事賠償了,所以他也不需要坐牢。
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如果要是壹名正常人的話持刀在街上行兇,造成他人輕傷的能夠達到量刑標準的,就壹定會被判刑的。因為這種行為社會的危害性極大,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恐慌,造成了他人的受傷。這就給活動的組織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後再組織相關活動的時候,壹定要嚴把安全關。對這種公***事件壹定要做好各項應急預案,否則造成的危害是難以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