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巖開創了約風氣會不會遭報應?
唐巖自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期間在網易工作。2011年7月,唐巖擅自在外開設陌陌公司謀取私利。唐巖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網易提供的各種信息、技術資源,私創“陌陌”,從而竊取網易公司商業利益,喪失基本職業操守。其行為違反《勞動合同》及對公司做出的在職期間競業限制的承諾,嚴重違背職業道德。
2、唐巖作為網易前總編輯,利用公司對其信任,向其妻(張思川)做創始人的四度(北京)廣告有限公司輸送上百萬元經濟利益。此行為涉嫌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腐敗,嚴重損害網易公司權益。
3、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還因個人作風問題於2007年被中國警方拘留10日。作為網易高級員工,唐巖未就此事向公司如實通報。目前,網易公司正在對此事件進行調查。
陌陌創始人唐巖喪失職業操守、利用職務之便實施利益輸送行為,對其工作8年的網易公司造成了名譽損失與商業損失。網易公司保留對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全部不當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