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牌標誌的顏色和形狀有什麽規定?
不同的類型的道路交通標誌牌,根據標誌的性質,采用不同的形狀,還有顏色,是為了便於駕駛員、行人的註意和辨認。例如禁令標誌大多采用圓形,有壹圈顏色鮮明的紅色,白底色,黑圖案,有的再加壹個紅斜杠,特別引人註意,警告標誌顏色雖不驚人,但形狀采用引人註意的三角形,而指示標誌則采用形狀、顏色都比較平和的圓形。
法律分析
交通標牌標誌的顏色、形狀的規定:(1)警告標誌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2)禁令標誌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其中解除禁超車、解除限制速度標誌為白底、黑圈、黑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讓路標誌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3)指示標誌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4)指路標誌的顏色除裏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壹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誌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裏程碑、百米樁和公路界碑均屬指路標誌。裏程碑設在國道上時顏色為白底、紅字;設在省道上時顏色為白底、藍字;設在縣、鄉道上時顏色壹律為白底、黑字。公路界碑的顏色不分道路性質,壹律為白底、黑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 全國實行統壹的道路交通信號。道路交通信號(4張)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並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