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代如何學習王守仁的心學?
1、“致良知”
“致良知”是王守仁的重要倫理觀點之壹。是他根據孟子的“良知”觀點加以綜合、發展而創立的學說。(語出《孟子.盡心上》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 ,其良能也 ,所不慮而知者 ,其良知也。”)
其要點包括:
第壹,良知即是天理。在孟子那裏,良知本是壹種先驗的道德觀念,是指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而王守仁對此則作了本體方面的發揮,以為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把先驗的道德良知視為代表世界本原的天理,因而良知便成為人人心中不假外求的道德本原。在王守仁看來,良知是是非之心、好惡之心,是判斷是非的唯壹標準;良知人人俱在,自聖人以至愚人,無不相同;人人同具良知,人人有個判斷是非善惡的自家標準。因此,他強調,良知就是人人所具有的"心之本體",它先驗地存在於人們的心中,人們依良知而行便會產生正確的道德行為,故而無需向外尋求道德行為的來源。
第二,良知是心之本體。在王守仁看來,良知天理在人們的心中,天理的昭明靈覺就是人心之虛明靈覺。通過它,人們便能很自然地感覺或判斷出人的行為的善惡是非,從而推動良知,並使它充分發揮自己的機能,以善念支配人的道德行為的過程,此即致良知的功夫。由此可見,王守仁的致良知的學說,充分強調了良知在道德修養中去惡為善的主觀能動作用,並使之成為支配人的道德行為的精神本體。
第三,對朱熹格物致知說的改造。朱熹的格物致如說強調知識在人的通德修養過程中的作用,忽視了人心在此壹過程中的能動功能。對於朱學的這壹內在缺欠,陸九淵曾經表示過嚴重不滿,以為朱學的這壹原則實在是支離破碎,並由此而提出自己的新的解釋。王陽明在這壹問題上,基本是接著陸九淵的思想繼續前進,如果說有所不同的話,那就是他對朱熹反復強調的格物致知進行了壹番新的解釋,即將"物"解為"事",將"格"解為"正"。這樣"格物"便是在意念發動處的件件事情中為善去惡,避開主觀意念中惡的認識,接近善的感覺。這也就是誠意。
王守仁的致知格物其實就是窮究吾心之良知。從而把《大學》的實踐道德思想轉變成自己的"格物致良知"的道德修養論。
2、“心即理”
所謂“心即理”,在王守仁看來,就是不能像朱熹那樣將“心”與“理”分而為二,從而導致“知”與“行”、“學問”與“修養”的分離。為此,他繼承和發揮了陸九淵的思想,認為“萬物皆歸於吾心”,並由此說明進行道德修養只要求之於心,於心上下功夫就夠了。
“心即理”很明顯地體現於王守仁的壹個論斷:“心外無物”。也正由此語,他被認為是中國主觀唯心主義的代表人物。“心外無物”壹說,與佛家的充滿禪意的壹段對話頗有異曲同工之妙:“風動邪?幡動邪?” “非風動,非幡動,心動也。”“心學”與佛家淵源之深可見壹斑。
王守仁“心即理”是註重身心修養的學說。他對格物的解釋是:“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豈有內外彼此之分哉?在他看來,格物沒有內外彼此之分,因此格物是格心之物,是去其心之不正。這樣,王守仁的格物不是朱熹即物窮理的求知方法,而更偏重於為善去惡的內心涵養,從而使格物與致良知完全吻合起來。
3、“知行合壹”
知行合壹: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知行合壹”觀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 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實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壹回事。只有把“知”和“行”統壹起來,才能稱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在貴陽文明書院講學,首次提出“知行合壹”說。所謂 “知行合壹”,不是壹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系,也包括壹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系。王守仁的“知行合壹”思想包括以下兩層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認為知行是壹回事,不能分為“兩截”。他說:“知行原是兩個字,說壹個工夫”。從道德教育上看,他極力反對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脫節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壹切道德歸之於個體的自覺行動,這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從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識離不開道德行為,道德行為也離不開道德意識。二者互為表裏,不可分離。知必然要表現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認識和道德意識必然表現為道德行為,如果不去行動,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認為:良知。無不行,而自覺的行,也就是知。這無疑是有其深刻之處的。
(2)以知為行,知決定行。王守仁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說,道德是行為的指導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動是達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導下產生的意念活動是行為的開始,符合道德規範要求的行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壹”說主要針對程朱理學而發的。因為程朱理學主張“知先行後”,將知行分為兩截,認為必先“知”然後才能“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壹正是為了糾程朱理學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壹說深化了道德意識的自覺性和實踐性的關系,克服了程朱理學“先知後行”的弊病,但是同時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說中的知識論成分。王守仁的觀點雖然有利於道德修養,但忽略了客觀知識的學習,這就造就了以後的王學弟子任性廢學的弊病。這些消極因素也因看到。
王守仁認為,人們不僅應當認識事物的規律性,即應當“知”,而且還應當將這種認識應用於實踐,也就是“行”,只有把“知”與“行”統壹起來,實現“知行合壹”,才能稱得上“善”。換言之,“知”與“行”應該統壹於人們認識事物、遵循規律的全過程。
“知行合壹”看似簡單,但要真正做到卻並不容易。在人們的實踐中,普遍存在著兩種錯誤傾向——“知而不行”與“行而不知”。有些人有了方向,卻沒有執著的品質;而有些人可能有執著的品質,卻找不到正確的方向,兩者都難以獲得成功。
有鑒於此,很有必要弄明白如何處理好“知”與“行”的關系。
首先,要反對“知而不行”的態度。“知而不行”有兩層含義:壹是“知而不能行”,二是“知而不去行”。前者是不能用所學的理論指導實踐,而後者則是從思想上根本就沒有打算去實踐。讀死書、死讀書的“教條主義”、“本本主義”者,往往是“知而不能行”者,只是用讀書來裝腔作勢、裝點門面,為知而知,自我陶醉,自我欣賞或自我炫耀的人則往往是“知而不去行”者。
壹方面,我們批評那些“知而不行”者,指出:知識不等於智慧,更不等於能力。另壹方面,又要註意,千萬不要走到相反的極端。那就是“行而不知”。
所謂“行而不知”就是僅僅機械地執行,卻沒有弄明白其中的道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人靠經驗成功,卻將壹時的成功經驗看成不變的規律。無可否認,經驗很重要,但我們所處的內外環境總在發展變化,如果壹味依賴經驗,成功只能是曇花壹現。
經驗有時是靠不住的。因此,我們的實踐必須以科學地分析判斷為依據,要克服片面性,要力戒經驗主義和形而上學,要“行”在“知”中,而不是人雲亦雲或盲目蠻幹。
造成“行而不知”的原因主要是學習精神、創新精神、團隊精神、民主意識、自律意識缺乏,修正自然也要從這幾方面著手。
要做到“知行合壹”,就必須在“學中幹”,在“幹中學”, 在“知中行”,在“行中知”,在“學”與“幹”、“知”與“行”的良性互動中逐步接近真理。也就是說,只有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不斷實踐,在不斷實踐的過程中不斷學習,才能實現“行知合壹”。
面對瞬息萬變的形勢,我們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大量吸收新知識、新信息,科學分析本行業發展的趨勢,在“知”的基礎上,“行”在本行業的前面。但是,超前要適度,要在“行”的同時不斷學習,讓我們的“行”不至於迷失方向。真正做到 “知行合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