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的司法定罪及受牽連人物
1955年5月16日胡風被捕,但至5月18日全國人大才作出逮捕決定。胡風先於看守所被隔離3個月,後被單人關押至北京的秦城監獄,直到1965年底被判刑為止。
多人由於“反革命派別”而遭到清查,先後有數十人被捕。根據1980年7月21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復查報告》披露,1955-1956年全國***清查了2100多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到1956年,***正式定為“胡風分子”78人,其中骨幹23人。比較出名的有:路翎、阿壟(亦門)、魯藜、牛漢、綠原、彭柏山、呂熒、賈植芳、謝韜、王元化、梅林、劉雪葦、滿濤、何滿子、蘆甸、彭燕郊、曾卓、耿庸、張中曉、羅洛、胡征、方然、朱懷谷、王戎、化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