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三包範圍都包括什麽?充電器也在三包範圍內嗎?
充電器也是屬於三包範圍。三包內容如下:
1、移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2、《規定》是實行移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3、銷售者在銷售移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準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移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5、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移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誌,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移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6、移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接口卡為1年。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7、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8、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移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擴展資料
屬於以下情況之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不實行三包:
1、無三包憑證及購機發票,且不能證明該移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
2、三包憑證上的內容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者產品標貼、封機證、手機IMEI號、SN號被損毀、塗改的;
3、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4、未經授權的維修、拆動造成損壞的;
5、因ROOT、不當安裝軟件等原因導致問題的;
6、因水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這壹條看情況而定)
7、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8、由使用者使用不當(如墜落、擠壓、浸液、碰撞、電擊等人為原因)而造成的人為損壞的;
9、使用非原廠配件導致手機發生故障的;
天極網-手機三包規定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