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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重大刑案致3死2傷,兇手作案的動機是什麽?

日前根據新聞報道,內蒙古武川縣公安局指揮中心警情通報,武川縣某村村民馬某因自家的壹只羊走失而與鄰居產生沖突,雙方後報警,在警察調解過程當中,馬某拒不接受民警提出的各種調解方式,最後情緒失控,馬某用隨身攜帶的刀具,接連捅傷其鄰居以及包括在場民警在內的多名人員,最後造成壹名民警和其鄰居死亡,另外三人受傷,其中壹名傷者在送醫途中死亡。馬某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行為,其作案動機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壹、兇手可能有較為嚴重的反社會心理,出現了報復社會的行為,因此導致其犯下此案

根據犯罪心理學,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稱無情型人格障礙,這樣的人通常缺乏同情心,為人冷漠抑郁,沒有良知。因此他具備了成為殺人犯的心理條件,極為冷酷殘忍沒有絲毫的憐憫之心,通常這種性格的生成和他的家庭環境有很大的關系,也就是原生家庭。

二、因為兇手對持續進行的調解不滿意,因此頓起殺心

兇手的犯罪行為也可能是突發性犯罪。突發性犯罪是指犯罪前無預謀和明顯征兆,以及情緒變化的犯罪,屬於情感型犯罪的壹種。並且這種無預謀的犯罪帶來的後果往往十分惡劣。無預謀犯罪因為行兇者缺乏理智,因此往往手段十分殘忍,某些情況下還會牽連到不相關的人。

三、兇手和其鄰居可能向來就積怨已久,這次的爭執可能只是個引子

本案件發生的引子是因為兇手和鄰居之間因為壹只羊而發生的沖突,本身不是什麽大事,而最後卻升級成了殺人事件,很可能是因為鄰裏雙方向來就有矛盾,從而導致了這壹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