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易註銷詳細流程
公司註銷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5、清算結束後,制作清算報告,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三條
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註銷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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