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
中華人民***和國商務部令
(2008年第2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已經於2008年1月2日商務部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長:陳德銘
二○○八年壹月二十九日
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法〔2007〕20號)的要求,商務部對本部職責範圍內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商務部2008年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並商國務院相關部門同意,決定廢止《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4個部門規章(見附件1),宣布《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等2個部門規章失效(見附件2)。
附件1
商務部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機關 文 號 發布時間
1
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
規定
對外經濟貿易部
對外經濟貿易部令
1991年第1號
1991年8月29日
2
對澳門地區開展普通勞務合
作管理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
部、國務院港澳事務
辦公室[1998]外經貿合發第
430號
1998年7月27日
3
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令2001年第20號
2001年12月31日
4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商務部
商務部令2004年第
25號
2004年12月30日
附件2
商務部決定宣布失效的規章目錄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機關 文 號 發布時間
1
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
公司暫行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令2003年第1號
2003年1月31日
2
《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
易公司暫行辦法》補充規定
商務部
商務部令2003年第
10號
200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