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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

中華人民***和國商務部令

(2008年第2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已經於2008年1月2日商務部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長:陳德銘

二○○八年壹月二十九日

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法〔2007〕20號)的要求,商務部對本部職責範圍內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商務部2008年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並商國務院相關部門同意,決定廢止《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4個部門規章(見附件1),宣布《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等2個部門規章失效(見附件2)。

附件1

商務部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機關    文  號    發布時間  

1

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

規定

對外經濟貿易部

對外經濟貿易部令

1991年第1號

1991年8月29日

2

對澳門地區開展普通勞務合

作管理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

部、國務院港澳事務

辦公室[1998]外經貿合發第

430號

1998年7月27日

3

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令2001年第20號

2001年12月31日

4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商務部

商務部令2004年第

25號

2004年12月30日

附件2

商務部決定宣布失效的規章目錄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機關    文  號    發布時間  

1

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

公司暫行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令2003年第1號

2003年1月31日

2

《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

易公司暫行辦法》補充規定

商務部

商務部令2003年第

10號

200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