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通報狗咬人事件,最終的處理結果是什麽呢?
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分別采取了記大過、警告、談話等的處分。給予當事人王新剛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並調離執法崗位的處分。雖然沒有把他直接開除,但是筆者相信他為自己的愚蠢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當然這個處罰僅是針對於他縱狗傷人拒不道歉的行為。而其他人的罪就是踢皮球,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為虎作倀、懈職瀆職。
如果當事人還有什麽其他的違法行為,相信國家機關很快就會調查出來,並且給予他應有的處分。到時候數罪並罰,他的下場會比現在難看得多。但是如果他本身是清白的,那麽希望他以後夾起尾巴做人,不要以為自己是壹個公職人員,就可以濫用自己的權利。不要以為自己在權力機關裏面有壹些所謂的親朋好友,就可以漠視法律的尊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踐踏法律,誰就會被法律之劍戳穿。
國家培養公職人員的初衷是為了培養壹批人民的公仆,而有的人在得到權力之後就會忘了自己的初心,忘了自己的職責,反而想要狐假虎威。其實他並不清楚,人民畏懼的並不是他,而是他背後凝結的國家威懾力。但是威懾力是正義的,如果人有人想濫用這種威懾力,並且讓他往邪惡的方向發展,那麽勢必遭到反噬。
王新剛的妻子在遛狗的時候,沒有管好自己的狗,讓它咬傷了老人。在事件發生之後不積極主動地表示自己的錯誤,向老人道歉並且提出壹些應有的賠償,反而想要不了了之,拒絕和另壹方當事人接觸。另壹方覺得自己的尊嚴被踐踏四處尋求幫助,沒有想到都被他壓了下來。直到事件被公眾媒體大肆傳播,再也壓不住的時候,他才覺得自己受到了威脅,才虛情假意的向老人道歉。但是這種道歉不是老人壹家需要的也不是大眾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