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智天在哪家監獄裏服刑
鄧智天被抓了是真的。下面詳細說明壹下原委:
1、鄧智天被判刑
12月31日,四川“智天金融”特大傳銷案在羅甸縣人民法院壹審宣判。鷹鑒了解到,該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鄧智天、馮文秀等五名被告人13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0萬元到30萬元不等。
2、審理詳情
經審理查明,2015年8月24日,鄧智天、馮文秀及吳開明在四川成都註冊成立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智天金融)。
該公司在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掛牌,對外謊稱公司將在美國上市,並組織被告人馮某秀、鄧某、石某武、王某惠、吳某明等人開始以掛牌上市為名,虛構盈利前景,向不特定人員公開銷售智天金融股權,並在銷售過程中逐步發展為“代持股”、“分紅股”等銷售模式。
鄧智天采用收取現金、其名下團隊長幫其支付費用、其名下銀行卡收入等多種方式收取銷售股權資金,其中銷售股權收入的50%以上由鄧智天支配控制,剩余50%或不足50%部分的股權銷售款用於支付各層級的傳銷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