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狀告前妻案勝訴,前妻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以及賠償?
這將會是壹次轉折,讓全社會用更法治的態度面對轟轟烈烈進行了5年的Metoo運動。
這場官司德普可謂大勝,他的三項訴訟請求全部得到陪審團的肯定,獲賠1500萬,希爾德的三項訴訟請求只被支持了其中壹項,獲賠200萬,裏外裏德普將會得到1300萬的賠償。
對於德普這樣的好萊塢大咖,1300萬的賠償不是重點,而是終於可以擺脫千夫所指的局面:在此之前,因為希爾德的家暴誹謗,迪士尼明確拒絕德普再出演傑克船長,大眾輿論也是堅定給德普扣上了“家暴男”的帽子。
而這壹系列打擊的起因,僅僅就是希爾德在《華盛頓郵報》上的壹篇文章。
聽起來是不是很像國內近幾年各類“小作文”事件,阿裏巴巴張某,陳露,劉強東,汙蔑學弟摸屁股的清華學姐,朱軍等等。
Metoo運動,也就是反性騷擾運動,2017年哈維的性騷擾醜聞曝光後,由艾麗莎·米蘭諾牽頭在推特發起:“如果妳曾受到性侵犯或性騷擾,請用‘我也是’(MeToo)來回復這條推文。”
活動反響非常大,也很有意義,因為在各個國家都有弱勢女性在不均衡的關系中遭遇性騷擾,且擔心後續的社會評價不敢發聲。Metoo運動鼓勵受害者勇於站出來指認,大膽說出自己的遭遇。
本來是件好事,但後來變味兒了。
有些投機分子發現了Metoo運動背後的邏輯:指控中女性無需羅列證據,被指控的男生要澄清必須拿出切實證據自證清白。
女性對男性的性侵指控,已經跳出了法治的規則,沒有原告被告,沒有辯方控方,也無需證據鏈,就能直接毀掉壹個人。
就如同清華學姐事件中所說的“小東西讓妳社會性死亡”,之所以叫小作文,是因為文采越好,越貼近大眾對“家暴”“性侵”“出軌”的預期,效用越強。
上壹個文采斐然的小作文,是李靚蕾,剛發出來時也是看起來無懈可擊,事件越往後發展越變味兒。
除了被控訴的人難以自證,更重要的是,即便男方拿出切實證據,證明女方誹謗,壹來難以翻轉自身利益受影響的事實,二來造謠者不會受到明顯的懲戒。
比如在國內,朱軍性騷擾案也勝訴了,但事業壹落千丈,抖音小慧君造謠性騷擾和抑郁癥都實錘後,仍然不耽誤她繼續活躍在網絡上。
當“小作文”投入回報比如此豐厚的時候,很難不讓壹些“有心人”把它當作得心應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