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入伍和衣物發放時間?
新兵入伍時間:9月1日批準入伍。新兵的被服,縣、市負責在新兵起運前將被服發給新兵。
全國征兵征兵時間從2013年起,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征兵。
征兵入伍規定:
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壹般程序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準入伍。
由軍區、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聯勤(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調撥到縣、市。武警部隊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調撥到縣、市。
擴展資料:
新兵入伍:
縣、市征兵辦公室在新兵集中後,應當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數進行編組,並對新兵進行必要的軍事常識、安全知識和思想教育;
送兵人員將新兵送到部隊後,應當向部隊介紹新兵的政治、身體、文化、特長等情況,辦妥交接手續後及時返回;
部隊在新兵到達時,應當熱情歡迎,並妥善安排新兵和送兵人員的食宿。
新兵入伍後的交接、輸送:
運輸新兵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316號公布的《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修改<征兵工作條例>;的決定》:
第三十五條 在征兵開始日的15天前,部隊應當以軍為單位,派出聯絡組到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規定提出本單位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征兵辦公室,應當根據新兵的人數和乘車、船、飛機起止地點,按照運輸的有關規定,向軍區聯勤部門提出該地區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七條 鐵道、交通、民航部門應當根據新兵運輸計劃,及時調配車輛、船只、飛機,保證新兵安全到達部隊。
第三十八條 縣、市征兵辦公室和接兵部隊,應當按照運輸計劃按時組織起運。在起運前,應當對新兵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途中發生事故。
第三十九條 駐交通沿線的軍事代表辦事處及沿途軍用飲食供應站應當主動解決新兵運輸中的有關問題。軍用飲食供應站、送兵接兵人員和新兵應當接受軍代表的指導。
新兵入伍服役時間和服役義務:
男性,自願服役,壹大部分入伍,進行服役,時間為兩年;
另壹部分通過體校、警校、各種車隊、街舞隊、籃球體能技術訓練社、耐力生存與拓展訓練探險、集體負重訓練、CS團隊訓練社等訓練方式來進行為期六個月到壹年的軍事化訓練,時間為六個月至壹年左右。
每個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滿18周歲那年必須參加體檢,會收到體檢通知單(仍在校讀書的男學生除外,但可自願報名),體檢和政審全部合格後,應征入伍,當年未被征集的公民,在22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
(籍貫)是臺灣省的男性公民,即使出生、居住在內地,在年滿18周歲那年仍會收到兵役通知,到臺灣省服兵役,服役結束後回到內地。
根據軍隊需要可征集17--22歲的女青年服兵役。
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壹般程序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準入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