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的職責主要是什麽?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2、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3、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4、修改黨的章程。
5、選舉中央委員會。
6、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擴展資料全國代表大會期間選舉規定:
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每屆中央委員會產生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黨的經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為止。
參考資料人民網-中國***產黨章程(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