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冰冰現在還在坐牢嗎?他的事件要怎樣處理?
首先範冰冰沒有去坐牢啊!範冰冰8億巨款的繳納加上壹紙道歉,為她免去了牢獄之災!
這種現象在娛樂圈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對於範冰冰及最近炒作火熱的偷稅漏稅行為,我也想說幾句話。 應該說,這種情況,非常普遍,妳看看多少明星在過霍爾果斯註冊影視公司就明白裏面的貓膩,詳細原因,大家都是成年人,也不用過說了。範冰冰偷稅漏稅事情出來後,很多明星紛紛註冊影視公司,包括壹些壹線明明在霍爾果斯的影視公司,原因不言而喻。
我國刑法所稱“偷稅”,在外國稱為“逃稅”,是指公民逃避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黃太雲說,我們習慣上把這類行為稱為“偷稅”,主要是傳統上認為:無論公司還是個人,如逃避給國家繳稅,就同小偷到國庫裏偷東西壹樣。但實際並非如此,納稅是從自己的合法收入裏拿出壹部分交給國家,逃稅與“偷”毫不相幹。相對於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逃稅在各國都比較常見。我國對經濟犯罪、財產犯罪要求達到壹定數額才構成犯罪,而外國則無具體數額的要求,理論上都構成犯罪,但即便如此,外國也不是壹經查出有逃稅行為就定罪,而大多采取區別於其他普通犯罪的特別處理方式,即對逃稅行為往往查得嚴,民事罰款重,真正定罪的很少。中外的稅收實踐已經證明,單憑定罪處罰的威懾力並不能有效解決逃稅問題,而加強稅收監管並建立可供社會公眾查閱的單位和個人的誠信記錄檔案,對促使公民自覺履行納稅義務能起到更為有效的作用。
法律面前沒有例外!長期以來,明星涉稅問題都是公眾關註的焦點。範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曝出後,執法機關第壹時間介入,嚴格依法按程序對案件事實進行了詳細調查,並根據涉案金額和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積極回應了公眾關切,維護了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