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協議三大核心內容
1、資本的組成核心資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呆壞賬準備、優先股、資本性金融債券等。
2、風險權重根據資產的相對風險程度,對資產負債表上各類資產以及表外項目制定用來計算資本金的風險加權比率。權數有5個:
0、10%、20%、50%、100%3,目標化比率:相對於加權風險資產的資本比率應為8%,其中核心資本比率至少應為4%。
二、《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核心內容3大支柱:
1、最低資本
2、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3、市場約束
1、第壹支柱—最低資本標準在最低資本標準上,修訂框架堅持1988年協議關於資本的定義和風險加權的計算,同時保留了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總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的規定,但是對具體的計算方法做出了重要調整
2、第二支柱—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監管當局不僅要保證銀行有足夠的資本來應對所面臨的風險,而且也要促使銀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監管當局要有正確評估銀行的風險與所需資本的能力。其它風險防範的方法包括強化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等。
3、第三支柱—市場約束委員會特別強調市場約束具有強化資本監管、幫助監管當局提高金融體系安全穩健的潛在作用。該支柱的核心是要求銀行進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因為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以向市場參與者提供信息,幫助市場紀律發揮作用。
三、《巴塞爾協議Ⅲ》主要內容:主要集中在:壹級資本重新定義最低資本金比率要求過渡期安排
壹、壹級資本重新定義
1、新的壹級資本包括權益資本和留存收益規定只有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具備足夠的損失吸收能力的非普通股資本工具才可納入壹級資本,有效的權益資本需占壹級資本的50%以上。
2、最低資本金比率要求
(1)銀行的壹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
(2)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壹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到4.5%;
(3)銀行還必須設立新的、單獨的“資本防護緩沖金”,占資產的2.5%,使總的優質資本金要求達到7%。
(4)協議還要求銀行在信貸市場繁榮時設立單獨的“逆周期資本緩沖金”,占總資產的0%—2.5%。
3、過渡性安排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對商業銀行的貸款供給能力和對宏觀經濟發展的影響。好了,我的說明就這麽多,其他的如果不了解可以百度壹下,這個我之前有做了壹個PPT,純手打,希望這些能幫到妳,我是小程。
法律依據:
《統壹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定:修訂框架》第壹條新協議由三大支柱構成:壹是最低資本要求,二是監督檢查,三是市場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