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皇袍
唐朝的服飾特點以冠服制度為依托,嚴格實行冠服制度。 最顯著的壹點唐朝以前尚黑..玄黑才是帝王之色。唐朝規定除天子明黃、太子淡黃,其他人使用黃色就是謀反。。。
冠服制度是封建社會權力等級的象征,作為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精神支柱的儒學,則把恪守祖先成法作為忠孝之本,強調衣冠制度必須遵循古法,特別是作為大禮服的祭服和朝服,不能背棄先王遺制,故稱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閉性。宮廷日常服裝稱為常服,常服具有時代的特征。
唐高祖李淵(公元618年至636年)於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頒布新律令,即著名的“武德令”,其中包括服裝的律令,計有天子之服十四。天子的14種服裝分別為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通天冠、緇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幘、白紗帽、平巾幘、白恰。以上各類服裝的配套方式和服用者對象及服用場合,《唐書·車服誌》都有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