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所需資料的“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副本”是什麽文件?
文件就是《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外商投資企業如果想要變更經營範圍,需要按審批權限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材料,材料包括:
1、企業變更經營範圍及修改合同、章程相應條款的申請報告;
2、企業原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關於經營範圍變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應條款的決議;
4、股東會或董事會成員名單;
5、企業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修正案(獨資企業無需提供);
6、企業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
7、企業經營範圍變更涉及的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註冊資本已到位的驗資報告(復印件);
9、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壹年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10、原合同、章程及歷次修正案(復印件);
11、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商務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換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