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ceo的職責是任免經理人員;執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ceo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管理質量工作,授權質控部行使質量否決權,組織實施董事會批準的技改、技措項目。
2、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職責權限內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3、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各職能部門職員的任免、薪酬、獎懲,建立健全公司統壹、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4、根據企業經營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顧問,並決定其報酬和獎勵。
5、審查批準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新建項目和流動金貸款,使用、貸款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擴展資料
設立CEO的意義:
CEO的設立,體現了以人為本和為人力資本合理定價的思想。人們通常所講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基礎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模式正在受到挑戰。
越來越多的事實顯示,現代生產正在由圍繞機器轉向圍繞知識進行。人力資本由此取得了對貨幣資本的壓倒性地位。人們不難發現,年薪制、股票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激勵舉措只不過是市場為合理定價企業家人力資本而順理成章作出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