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的最新消息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2013年7月31日發布的消息,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掛牌跟蹤督辦的社會影響大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已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審核批準,同意遼寧省及其大連市人民政府的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認定這起事故是責任事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對其他多名責任人分別依規依紀給予處分。 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紀規定,對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大連項目部經理賈立誌和林沅公司總經理楊福順等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安全總監、黨組成員沈殿成記過處分;中石油股份公司煉油化工分公司總經理徐福貴記大過處分,副總經理沈鋼降級處分;大連石化分公司總經理冷勝軍和副總經理焦玉瑞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總經理郝春生和安全總監周子玉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大連石化分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林吉宏記大過處分;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安環部部長徐立泉記大過處分;大連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宋硯敏警告處分;大連市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副處長於方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