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範中允許添加的藥物有哪些?
根據農業部168號公告《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範》,飼料藥物添加劑分為兩類。第壹類是農業部批準的具有預防動物疾病、促進動物生長作用,可在飼料中長時間添加使用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其產品批準文號為“獸藥添字”;第二類是農業部批準的用於防治動物疾病,並規定療程,僅是通過混飼給藥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其產品批準文號為“獸藥字”。第壹類飼料藥物添加劑有34種,其中,可在豬飼料中長時間使用的有氨苯砷酸(阿散酸)、洛克沙胂、桿菌肽鋅、黃黴素預混劑(富樂旺)、維吉尼亞黴素(速大肥)、喹乙醇(禁用於體重超過35千克的豬)、喹烯酮(農業部第295公告)、那西肽預混劑(農業部第1204公告增加用於豬促生長)、阿美拉黴素(效美素)、鹽黴素鈉(優素精、賽可喜)、硫酸黏桿菌素(抗敵素)、牛至油(諾必達)、桿菌肽鋅、硫酸黏桿菌素預混劑(萬能肥素)、土黴素鈣、吉他黴素、金黴素和恩拉黴素。在使用藥物添加劑時,必須在產品標簽中標明所含獸藥成分的名稱、含量、適用範圍、停藥期規定及註意事項等;第二類飼料藥物添加劑,包括磷酸泰樂菌素預混劑、硫酸安普黴素預混劑、鹽酸林可黴素預混劑、伊維菌素預混劑等24種,各畜禽養殖場及養殖戶須憑獸醫處方購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