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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大案所有犯罪人員都是怎麽判決的

判決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死刑,判處紮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判處紮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決。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又被稱為湄公河慘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的事件。此事件造成“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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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0日,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縣長色薩·西訕在接受新華社電話采訪時說:在湄公河遭襲的兩艘貨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搜救人員當天早些時候在清萊府清孔縣境內湄公河水域發現壹具中國船員遺體。

由雲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泰國清盛縣開展工作。經工作組確認,截至11日17時,遇難中國船員總數為12名,仍有壹名失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