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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銀行如何回應被罰?

3月16日,央行披露,為加強金融監管,整肅支付清算市場秩序,防範支付風險,中國人民銀行於2017年7月至9月,先後對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銀行開展了支付清算業務執法檢查。

目前平安銀行已全面完成專項檢查所要求的整改和優化工作,並表示未來平安銀行將進壹步加強支付結算業務的內外部管理,改善業務操作和風險管控能力,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支付結算服務。

經查實,平安銀行因存在違反清算管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規定,對平安銀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03.6萬元,並處罰款1030.8萬元,合計處罰金額1334萬元;對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841.8萬元,並處罰款約1.15億元,合計處罰金額1.63億元。

平安銀行並非首次被罰。2017年4月10日,銀監會法規部披露對平安銀行的處罰決定書。因存在“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銷售對公非保本理財產品出具回購承諾、承諾保本”等問題,銀監會對平安銀行給予罰款1670萬元的處罰。

繼2月初天津銀監局給平安銀行開出15張罰單之後,平安銀行日前又被銀監會處以1670萬元罰款,涉及5項違法違規事實。

除具體如下:此之外,上周五被銀監會點名的恒豐銀行涉及18項違法違規事實,華夏銀行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高達24項,罰款金額1190萬元。

擴展資料

壹、平安銀行本次違法違規事實主要有五項:

1、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2、非真實轉讓信貸資產;

3、銷售對公非保本理財產品出具回購承諾、承諾保本;

4、為同業投資業務提供第三方信用擔保;、

5、未嚴格審查貿易背景真實性辦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

二、民生銀行3月16日晚間表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要求,為確保民生銀行有關支付業務合規、健康發展,該行采取三項整改工作:

1、撤銷了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

2、成立總行整改督導小組,對中心業務開展全面整改;

3、在總行層面,各主管部門通過強化業務、技術管理、優化系統功能等手段,進壹步加強全行互聯網支付相關業務的規範化開展。

民生銀行方面表示,目前按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整改已全面完成。

央行在2017年7月至9月,先後對中國民生銀行廈門分行(新興支付清算中心)、平安銀行開展了支付清算業務執法檢查,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金融監管的工作要求,整肅支付清算市場秩序,防範支付風險。

民生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行將持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付結算、清算業務的最新文件精神,嚴格落實監管要求,規範化開展各類支付結算業務。

參考資料

民生、平安兩銀行違規清算被罰-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