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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煙草證辦理條件

合肥煙草證辦理條件如下:

1、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2、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3、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4、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煙草許可證辦理需要材料如下: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新辦申請表》;

3、固定經營場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壹寸免冠照片1張;

5、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煙草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向受理機關遞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審查申請事項是否需要審批,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或符合法定形式,審查後認為申請事項屬於法定職權範圍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經當場更正、限期補正後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決定受理並出具受理單送達申請人,反之,決定不予受理並出具不予受理單送達申請人;

3、受理機關在4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審批機關。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16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4、審批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送達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將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壹並送達。

綜上所述,申請領取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