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女官員家屬扇舉報人是怎麽回事?
6月17日上午,海南省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家慧(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壹案。法庭內,控辯雙方緊張對壘。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法庭外,張家慧家屬和壹名舉報人發生了沖突。
微博“劉虎三十七”上午10點左右發布微博稱,“壹大早去到海南第壹中級法院,在法院外被十多人圍住,壹名婦女兩次對我扇耳光,腳踢,並扯壞我的T恤,我的口罩也被扯到了地上……”博主為前媒體記者劉虎,現為自由撰稿人,是最早網絡舉報張家慧案件相關的人士之壹。
10點30分,劉虎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他和張家慧家屬正在派出所做筆錄,警察已調取監控,“他們家屬很多人,打了我三個巴掌。”11點,劉虎稱,他本來要去醫院的,但是張家家屬壹直尾隨,他只好到附近賓館躲避。
劉虎稱,打人者之壹為張家慧的姐姐張家華,“打我是因為他們很生氣,說我是黑記,不該報道她妹妹。”對此,劉虎很不服氣,“我要是虛假報道,他們可以去告我,為什麽要打人呢?”劉虎微博發布的三張照片中,其中兩位女士用手指著拍照者,看上去很生氣,被警方攔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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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慧被查案:
張家慧被查源於2019年的壹起“敲詐勒索案”,男子易某涉嫌拿偷拍來的張家慧打麻將的音頻、視頻向其前夫劉遠生索要錢財,易某稱此舉只為討回工程款。此後不久有網絡舉報張家慧家族資產超百億。
張家慧被指控涉嫌三宗罪。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今年3月19日曾通報:張家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特別嚴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網絡反映的問題,海南省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海南省紀委監委、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去年11月29日公報了調查結果。
聯合調查組查明,2017年3月,張家慧和劉遠生辦理了離婚手續。但2016年1月,張家慧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時,瞞報、漏報劉遠生實際控制和參股的26家公司。
經評估,劉遠生擁有海口水雲天小區房地產項目資產價值9.76億元,擁有重慶雷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產價值2.4億元,加上其他資產,劉遠生及其公司的資產為18.007億元;劉遠生、張家慧***同所有資產1341.69萬元;張家慧個人資產1430.41萬元;張家慧及其子劉某爽***同所有資產255.40萬元;劉某爽的個人資產4135.88萬元。
就在張家慧被提起公訴前,今年3月16日,海南省儋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虛假訴訟罪對劉遠生批準逮捕。
北晚新視覺-身家18億副院長張家慧案今日開庭,舉報人在法院外被家屬扇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