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物資協調會如何開
協調會是會議的壹個種類,它主要是為解決涉及多部門職能***同作用才能解決的事項。協調會壹般由上壹個層次的相關領導召集,涉及到的部門負責人參與,對需要協調的事項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研究,統壹思想統壹觀點和看法,在主持人認為必要或落實事項需要的情況下,形成會議紀要備查。
協調會既然在化解矛盾糾紛、推動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等重大事項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那我們怎樣利用協調會推動工作,又怎樣開好協調會呢?我有以下壹些基本看法:
如果遇到兩個以上政府部門對同壹件事推諉扯皮,就可找到政府相關領導或通過相關部門向政府報告,請求上級領導召集協調會解決相關問題。進入政府領導出面協調解決這個層面,問題解決起來就快了。
很多工作推動不了,除了辦事審批環節多以外,很大的原因就是部門之間推諉扯皮,影響了辦事效率。部門之間扯皮企業是沒有辦法的,就是政府部門牽頭負責的某壹項專項工作,面對有權部門不配合,牽頭辦事部門也只有抓瞎。在實際工作中,凡是遇到其他部門不來氣弄不動工作了,就給政府打報告請求協調。在上壹個層面召集的協調會上,各相關部門都必須要表態,表明自己的職能職責,說清楚那些事情該自己解決,那些事情不該自己解決,三對如面把事情說清楚了,問題解決起來就會快很多。
做好會前的溝通協調工作。現實工作中,往往都是平等主體之間,才會出現推諉扯皮的事。有事業心責任感的領導,才會勇於承擔協調會之類的事。相關領導受理協調會事項後,應該首先找主辦單位或上報事項的部門把情況摸清楚,把矛盾糾紛的癥結和對象梳理明確;再分頭聽取糾紛各方的意見,並做疏解促其讓步的工作;在分頭做好溝通工作,對協調處理意見基本達成壹致的基礎上,再擇時召開協調會,由當事各方在會上各自陳述自己的觀點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召集人總結歸納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協調意見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