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哪些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涉及從農田到餐桌的各個環節。我國已開始對食品藥品實行統壹監督管理。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種(養)殖環節的監管;而將原來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的食品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壹監管。經過此次機構調整,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能將高度集中到兩個部門,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農業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壹條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壹)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的貯存和運輸;
(六)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對農業投入品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