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受騙怎麽處理
壹、遇到受騙怎麽處理
1、遇到受騙處理方式如下:
(1)依據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遇到詐騙的,應及時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報案或控告,交由國家機關對該詐騙案件進行處理;
(2)如經查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詐騙了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即構成詐騙罪,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
立案的材料來源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和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二、受騙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被騙3000元錢以上的能報警立案。因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就構成詐騙罪,應當立案追訴。構成詐騙罪,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