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第壹人稱寫法?
第壹人稱寫法是指以我的角度出發的壹種寫作手法。
第壹人稱,是壹種直接表達的方式,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事情。
第壹人稱:有視角缺陷,但真實感強。人稱,背後其實是截然不同的對話、敘述方式。首先,是先天的視角缺陷。“我”作為主人公,只能寫“我”看到的,無法把別人看到的寫的深入,受視角限制,對事件的來龍去脈,不同人物的性格拿捏的不精準,自然寫不下去。
其次,是容易被情緒帶跑,陷入自說自話。以“我”作為人稱,進行寫作,即便思維有主線,也容易受各種和主題相關性不高的思緒影響,不僅容易寫的瑣碎、跑題,並且容易沈溺於某種情緒而難以自拔。
擴展資料
從作者方面來說,它更便於直接表達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師》記的是真人真事,通過第壹人稱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對蔡蕓芝先生“慈愛”“公平”之心的敬仰。
《故鄉》是小說,文中的迅哥(“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過第壹人稱手法,通過“我”的所見所聞,深刻反映了舊中國農村的衰敗和蕭條,表達了自己對新生活的渴望。
由於采用第壹人稱,給人的感覺是真實、親切的,因而也為作者直接表達(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寫的內容不能超過“我”耳聞目睹的範圍,所以不便於廣闊地反映現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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