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道安被逮捕,被逮捕的原因是什麽?
最高人民檢察院3月1日下午通報,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涉嫌受賄壹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龔道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壹步辦理中。
上周五(2月26日),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宣布提起公訴。長安街知事註意到,龔道安和鄧恢林都存在“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的問題。
龔道安出生於1964年11月,湖南澧縣人,曾任湖北省鹹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等職。
2017年6月,龔道安出任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上海公安學院院長。2018年1月,他當選上海市副市長。
2020年8月,龔道安落馬被查;2021年2月10日(臘月二十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開除其黨籍公職: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
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
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
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0年8月,官方宣布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今年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稱,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