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基於應納稅所得額,需扣除免征額、五險壹金及其他扣除後的金額。稅率根據月收入分段,未達到5000元不需繳納個稅,5000-36000元部分稅率為3%,36000-144000元部分稅率為10%,144000-300000元部分稅率為20%,300000-420000元部分稅率為25%,420000-660000元部分稅率為30%。
壹、個稅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也就是要扣除免征額和五險壹金(有些地方是三險壹金或者五險二金)以及規定的其它扣除之後,剩下的金額才要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超額累進稅率
1、如果納稅人的月收入未達到5000,就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此時稅率為0%;
2、納稅人月收入在5000-36000之間,超出5000的部分稅率為3%;
3、納稅人月收入在36000-144000之間,超出36000的部分稅率為10%;
4、納稅人月收入在144000-300000之間,超出144000的部分稅率為20%;
5、納稅人月收入在300000-420000之間,超出300000的部分稅率為25%;
6、納稅人月收入在420000-660000之間,超出420000的部分稅率為30%。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與稅率調整是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背景下的重要議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個人收入的增加,個人所得稅法需要進行修訂,以適應新的稅收環境和稅收需求。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調整稅率,確保稅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通過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可以實現稅收的科學分配,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提高國家財政收入。稅率的調整將有利於提高稅收征收的效率,減輕納稅人的負擔,促進個人收入的合理分配。個人所得稅法的修訂與稅率調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