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田徑協會的性質
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所承認的管轄田徑運動的全國性運動協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田徑協會聯合會及相應國際及地區田徑活動的唯壹合法組織。1954年成立。總部設北京。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是執行機構,設有常務委員會,在委員會閉幕期間行使其部分職能。下設新聞委員會、競賽委員會、科學訓練委員會、反興奮劑委員會、青少年發展委員會、老將委員會、場地器材委員會、市場開發委員會等專項委員會。其職能是:宣傳並培訓、調動群眾參與田徑運動的積極性;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各種管理辦法和訓練競賽制度、全國競賽計劃、規劃和規章。主辦勤務委托會員單位承辦全國性或國際性各類比賽;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選拔和推薦國家集訓隊運動員、教練員,組織國家優秀運動隊集中和參加國際比賽;組織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制定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技術等級標準和制度;負責宣傳、教育和在賽內、賽外實施對禁用藥物的檢查工作。組織科學研究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