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確權就收回嗎
壹般情況下,對於沒有確權的宅基地,村集體會收回,因為宅基地是村集體的土地,其用途是為了村民有房子居住,對於有宅基地需求的農戶可以重新給予分配宅基地,
具體處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村集體組織成員間有償流轉,雖然宅基地沒有確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屬於原使用人私有財產,宅基地流轉方可以給原使用人壹定的經濟補償。
2、對於荒廢的閑置宅基地,村集體可以收回並重新分配。
3、對於沒有確權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準再翻建、修補房屋,待房屋消亡後由村集體收回。
4、鼓勵超占、多占宅基地的農民家庭有償退出宅基地。
宅基地為什麽要確權?
宅基地對於農民來說有很大的意義,通過精確丈量、全面調查,準確確定宅基地和房屋,明確房屋的所有權人,並且登記在冊、錄入系統、頒發證書,就能有效解決宅基地的各類糾紛,在遇到征收、拆遷等情況時,也是保障農民宅基地和房屋各項權益的重要憑證。
宅基地不確權就收回嗎?
不壹定。宅基地和房屋沒有確權,存在非法以及合法的情況,而對於未確權宅基地處置的常用方式,主要有這四種,壹是繼續占有和使用,二是強制拆除,三是同村轉讓或有償退出,四是收回集體。
而收回的話,主要是農村“五保護”情況,這類人去世後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由於沒有直系繼承人,並且去世前享受了集體供養,去世後宅基地應收歸集體。另外就是難以聯系到房屋所有人,且危房占用的宅基地,這些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人常年在外、無人打理,並且已經成為危房,村裏應將危房拆除後收回宅基地。
宅基地確權的流程
確權需要的證件
宅基地登記申請書、宅基地房屋所有人戶口簿和申請人個人身份證、宅基地報批表、農村居民宅基地審批表、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村民地籍調查表、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流程
(1)向村委會提出申請,遞交土地使用權證書、規劃許可證由村委會進行審核;
(2)村幹部及其他村委會成員進行核查,屬實的簽字蓋章並遞交給鄉政府;
(3)鄉鎮部門安排人員實地考察,了解房子是否符合規定,大小是否在規定範圍,審核無誤的情況下簽字,交給縣規劃局
(4)縣規劃局審核農村房屋宅基地是否符合鄉鎮發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審核通過;
(5)農村朋友拿著相關審核政府審核資料,去房管局辦理不動產登記,即農村房屋產權證,並繳納相應的費用。
宅基地不確權,會帶來什麽影響
1、無法抵押。
2、無法轉讓。在不久的將來,農村宅基地的交易範圍必將逐步擴大,在轉讓交易的過程中,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是唯壹合法占有的證明,也是交易需要提供的必備資料,沒有這個資料,將無法交易。
3、經濟損失。由於無法在合法的交易場所正常交易,只能走地下市場。私自簽訂合同轉讓,但這樣轉讓的價格,將會被大大壓低。可以類比小產權房。
空白宅基地如何完成確權
按國家的規定,空白宅基地當然是不可以確權的,有空宅基地的農民要在這地上蓋些建築,確保可以正常確權到妳名下。
1、首先妳要了解當前妳所在的縣的土地確權進展情況到哪壹步了。
2、其次搭建臨時建築,開展補救措施。
重要提醒,這個補救措施對農民來講要求有些高,首先這個不是無成本的,至少妳需要在宅基地上建壹些東西,其次妳還要有足夠且可靠的信息獲取渠道,準確了解妳們縣當前農村土地確權的具體進展情況,然後才能有針對性地開展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壹戶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壹戶擁有壹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