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養殖許可證怎樣辦
特種養殖需要養殖人準備材料去所在縣級林業部門填寫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證表格,由所在縣級林業部門審查、蓋章後,報市林業局,市林業局審查蓋章後報省林業廳辦理。
相關材料:資金證明;場地(合法)證明;飼料來源;防疫設施;辦場人身份證明;引進種源原方的馴養繁殖證原件(復印件也可);具有畜牧技術員以上職稱2人以上,畜牧師以上職稱4人以上,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壹般情況下,辦理特殊養殖證的具體流程:
1、前提野生動物來源合法,拿著妳的申辦材料,到區政務服務中心區林業局窗口就可以進行免費辦理。
2、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壹式三份;3、馴養繁殖固定場所使用權證明;資金儲備總額證明;飼養人員技術能力等證明文件;
4、馴養繁殖的固定場所、籠舍、隔離墻、隔離網等面積、規格及安全性說明。
5、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材,54種名錄以外的物種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
6、增加馴養繁殖的,提交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相關批準文件復印件,原有馴養繁殖的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說明材料。
對於特種養殖需要辦理的證件,結合相關的行業規定、地方規定來確定。比如,養殖梅花鹿需要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動物防疫合格證》等。
法律依據: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縣級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
凡馴養繁殖國家壹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林業部審批。
凡馴養繁殖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批準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馴養繁殖許可證》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由林業部統壹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