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扯掉並腳踢國旗被依法行拘,國旗國歌等為何不容褻瀆?
該男子的此做法和行為真的是讓人覺得很可惡。這是對國家沒有敬畏之心,拘留他也算的上是對他的壹個小懲罰,如果是往大了算,他這個行為都可以負起法律責任了。
每壹個國家的國旗、國歌、國徽都是壹個國家的標誌,壹個國家的尊嚴,國家的象征,妳不尊重國旗、國徽、國歌,就是不尊重妳自己,不尊重國家,這個是需要負起法律責任的。我們中華人民***和國的國旗是我們中華人民所有公民都必須尊重和愛護的,該男子此次行為就是對自己對國家的大不敬的。
我國刑法上有明確的規定:在任何公***場合,故意對我國國旗、國徽踐踏、焚燒、損壞、塗畫、玷汙等行為侮辱我國國旗、國徽的都要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
此件事情發生在這個月壹號左右,當時該男子張某在濉溪縣的壹個店內吃飯,結束以後發現自己的水杯忘記在該飯店裏面,於是於當天玩23時,返回到該飯店尋找自己的杯子,但是這個點飯店早就關門下班了,而張某可能是因為沒有拿到自己的水杯壹直逗留在該飯店門口,隨後先是踢打該飯店的店門,但無果,隨後就動手扯下了該飯店門口的國旗,並用腳踢國旗,導致該飯店門口的國旗被撕壞且被踐踏,後於14日張某被警方抓獲,而張某自己也對腳踢國旗的事情供認不諱。最後張某依法處置刑拘十天。
不管任何時候,不管遇到什麽事情,對於代表自己國家的表示和尊嚴的國旗都不該做出此行為,這不僅僅是不尊重妳自己,更是對我們國家的大不敬。壹個國家的標誌,就是壹個名族的標誌,也是該國家公民的標誌,此行為真是太令人火帽了。
國旗代表著我們自己,代表著國家,我們每壹個公民都應該好好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