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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臨時建築物防護棚的問題

JGJ80-1991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第5.2.4條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

第5.2.5條 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於起重機把桿回轉範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範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壹般,出入通道,現場的加工制作區,距離較近的辦公生活區等 (應該是雙層硬防護)。除此外就可以用單層或其他的防護措施。

妳的高度在24米以下現場的加工制作區、生活區是可以設單層硬防護層的,但是 可能墜落物件範圍內的通道應設雙層硬防護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