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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市西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營口市西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營口市西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為營口市西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滿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據《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經營口市人事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本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壹、報考基本條件及招聘計劃

(壹)報考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年齡30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3、具有營口地區戶口;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本工作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5、身體健康,男性身高須在1.70m以上,女性身高須在1.60m以上;

6、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1日。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招25人,其中男性21人,女性4人。具體內容詳見《2009年營口市西市區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壹)發布公告

通過《營口人事人才網》(www.ykrc.com.cn、《西市區政府網》(www.ykxs.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凡具備條件並有意應聘者於2009年9月9日至11日到營口市西市區委黨校報名(渤海大街農行南行200米,西市消防隊對過),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員證及其它相關證書原件(附復印件)、壹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報名,報名費每人100元。

應聘人員每人只能選擇壹個招聘職位報考,應根據招聘要求認真如實填寫信息。報名人數與職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2:1方可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職位2:1比例時,應調整招聘計劃。調整招聘計劃的公式為:調整後的招聘計劃=報名人數÷2,得數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數。招聘職位僅有1人報考時,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改報其它招聘職位。

(三)資格審查

區人事局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將根據考生報名信息,對報名者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員證等原件核查,防止和查處作弊行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筆試

筆試時間為2009年9月20日,地點:另行通知。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滿分200分。根據筆試結果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五)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分別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六)面試

面試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應變與自我情緒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計入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總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八)組織考核和體檢

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的主要內容為: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體檢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

由於考核或體檢不合格,以及考生自願棄權等原因出現的名額空缺,不遞補。

(九)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及時調查處理,對不符合選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對有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滿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辦理相關人事手續。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壹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417—488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