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朝禹原型2012年車禍
2012年1月6日,景某駕小型客車,沿南濱河中路由西向東行至總醫院東側500米時,車輛撞上小西湖高架橋橋墩,造成駕駛員景某當場死亡、乘客李受傷,車輛受損交通事故。經鑒定,景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17.43mg/100ml,景某事故全部責任。
車禍指行車(多指汽車等機動車)時發生的傷亡事故。造成的傷害大體可分為減速傷、撞擊傷、碾挫傷、壓榨傷及跌撲傷等,其中以減速傷、撞擊傷為多。
酒後駕車、超速駕駛、疲勞駕駛、未保持安全車距、拒絕安全帶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見原因,此外,停車不守法、開車打電話和低估天氣因素成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誘因。
降低車禍發生的情況有:駕駛人員在上車前將耳機連接在手機上用於接打電話,駕車途中對身旁的手機堅決不要理會;雨雪天駕車必須做到操作柔緩、保持車距和低速行車,這可以為緊急剎車留出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