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學生乘車優惠政策
學生優惠卡壹般可享受每月20元可乘坐公交車輛90次和軌道交通的半價優惠,卡內電子錢包資金上限為300元。
學生車票優惠的規定有哪些
1、學生車票優惠規定如下:
(1)在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大、專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中、小學就讀,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和學校所在地不在同壹城市;
(3)大中專學生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待憑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和經學校註冊的學生證,新生憑學校錄取通知書,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
(4)在優惠乘車區間之內,且優惠乘車區間限於家庭至院校。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七條
發售學生票除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
(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註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余廣播大學、函授學校;
(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
(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壹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