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裝修設計 - 客戶拖欠貨款遲遲不給怎麽辦

客戶拖欠貨款遲遲不給怎麽辦

客戶欠貨款不還的解決辦法有,與客戶協商解決;請第三方調解解決;通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解決;或者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追討貨款的民事訴訟來解決。

客戶拖欠貨款遲遲不給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方式: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雙方可以協商分期還款。

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壹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和貨款單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該種方式成本較低,但是容易失效繼而轉入訴訟方式。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壹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壹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壹)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