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哲
我覺得這是他的前經紀人林偉哲的問題。怎麽可以不讓原作者唱他自己的歌曲。我覺得人家音樂創作者的歌曲版權怎麽就成了他的版權。他只是藝人的老板。藝人已經給他賺了很多錢了。然後藝人和他解約。他就覺得自己的搖錢樹沒了。然後就起訴人家,都不讓人家唱自己的歌曲。而且還把蘇打綠這個名字註冊了。我覺得真的壹個特別可恥的行為。這就是周扒皮壹樣的老板。
我覺得信好吳青峰離開了他。認清了他的真面目。要不不知道還會被他坑害到什麽時候。當時就是林偉哲逼吳青峰自己單飛的。本來吳青峰和蘇打綠團員的關系都是非常好的。根本就沒有打算單飛。但是他的老板讓他這麽做。他沒辦法只能這麽做了。然後他就單飛來到大陸發展。在我是歌手上面表現的都非常好。他的起風了到現在依然特別火。我覺得吳青峰特別有才華。他寫的詞真的是那種特別書生氣的。真的是壹個特別有才華的人。
但是這麽有才華的人,卻沒有碰上好老板。因為唱片公司老板和藝人經常會因為歌曲版權的事情打官司。歌手覺得這些歌曲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寫出來的,當然就是歸自己。但是老板覺得妳是在我公司寫的。妳就是我的員工。妳寫的東西自然也是我的東西。而且公司為了出版發行真的會出很多錢,所以說老板覺得歸自己。但是老板肯定靠著藝人的歌曲已經撈到不少錢了。就像是林偉哲已經靠吳青峰那些歌曲在大陸獲得了快壹億多的版稅收入。所以我覺得他實在有太貪心。都已經靠人家掙了那麽多錢了。還想把人家的歌曲占為己有。
我覺得吳青峰可算離開了他的壞老板。以後可以自己好好寫歌了。好好發展了。